然而,现在在一些企事业单位中妨碍会计监督职能发挥的问题不少,一些的企业管理者、经营者对会计过分“干涉”,会计职员很难拓展工作。不少单位负责人尽管知道《会计法》,也非常看重会计工作,但法制观念淡薄,在经济益的驱动下,授意、指使会计职员编造不真实会计资料。《会计法》赋予会计机构、会计职员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的要紧权力,但职员职位、薪资福利等均受单位负责人控制,会计职员很难在实质工作中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用途。有的会计职员秉公办事不只遭到同事的误解和非议,有时还会遭到领导的阻挠,甚至打击报复,导致实行会计监督缺少有效的保障。
社会监督起步晚,不少地方还不健全,实行水平不尽人意。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缺少必要的风险意识,单纯追求收入,忽略执业水平,出具不真实的审计结果报告等,“经济警察”有哪些用途并没充分发挥出来,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不够坚强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也不太健全,委托审计主体非常不清楚。
除此之外,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规滞后,法律责任体系存在缺点等等。针对目前会计监督实质工作中的具体状况,改变会计监督的监督环境,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用途,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:
1、从政府角度强化会计监督的手段
1.健全会计法规、规范,保证会计监督有据可依。
财经会计法规既是约束企事业单位经济的准绳,也是会计职员据以进行会计监督的依准。因此,企业会计准则应细化,对各会计处置程序和办法的规定应较为固定,降低会计操作的灵活性和主观性。健全违反财经法规处罚方法,加重对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责任人的惩罚力度。对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互联网化条件下的会计工作,应尽快拟定相应的准则予以规范,也可以借鉴海外经验使用多层次的会计披露方法,将国内非上市企业划分为大、中、小三个规模层次。大型企业完全实行上市公司会计规范和会计准则,需要年报根据上市公司处置,并进行审计,但不需要临时公告;中型企业按财政部颁布的会计规范实行,可以不实行会计准则,需要编制会计年报,但无须编制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,要进行报表审计;小型企业实行《小企业会计规范》,年度报表可以简化,不需要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,是不是审计可以由其自行选择。如此可以保护中小微型企业的竞争优势,有益于贯彻本钱效益原则,使会计监督工作有重点的进行。
2.迅速与国际接轨,引进一流的理论,着手研究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。
现在国内对财务会计的规范,使用了一种会计准则与会计规范并存的方法。在会计准则的拟定上,国内主要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,原则性规定较多,但因缺少财务会计定义框架,对原则基础的应用还不充分。应考虑国内国情及推行条件(如道德环境、监管体系、定义框架、会计职员素质、准则拟定机构等),引进海外一流的财务会计监督管理理念,保证会计准则的相对稳定性,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及加快国际会计一体化的节奏,迅速与国际接轨。着手研究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,规范会计市场,加大财务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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